護照簽證與保險
自2011年1月11日起,台灣護照持有者(適用於所有載明持有人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普通護照,該護照必須
是在最近十年內核發,且必須在你預計離開申根會員國時,最少仍有三個月的有效期)
如欲進入申根地區國家,以及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和克羅埃西亞等四個非申根會員國,在180
天內累計停留期間不超過90天,可享有入境免簽證待遇,但意欲在當地工作者除外。若累計停留期間超過
90天,無論是受聘、定居、探親或求學,臺籍人士仍須向相關會員國個別申請簽證。
外交護照以及公務護照持有者,應於前往歐盟前向目的地的會員國駐台辦事處確認其護照之有效性。
首度申請護照的民眾不能委託旅行社代辦,必須親自到外交部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辦事處辦理。 不便前往的民眾,可先就近前往戶籍地縣市的戶政事務所進行「人別確認」,相關資料即可寄送由旅行社代辦。
類型 | 項目 | 保險金額(新台幣) | 備註 |
旅遊 平安 保險 |
意外死亡之賠償 | 300萬元/人 | |
意外殘廢之賠償 | 300萬元/人 | ||
意外醫療費用賠償 | 150萬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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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 150萬元/人 | ||
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 5萬元美金/人 |
類型 | 項目 | 保險金額(新台幣) | 備註 |
責任 保險 |
意外死亡之賠償 | 500萬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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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殘廢之賠償 | 最高500萬元/人 | ||
意外醫療費用賠償 | 最高20萬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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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文件遺失重置費用 | 最高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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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家屬前往海外善後處理費用 | 10萬元/人 | 包含食宿、交通、傷者運送等費用 | |
旅行社處理費用 | 10萬元/件 | ||
責任 保險 附加 條款 |
出發行程延遲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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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住宿與旅行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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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參照保險證明書 | |
行李遺失賠償責任 | 最高7000元/人 | ||
國內善後處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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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慰金費用 | 最高50,000元/人 | 細則參照保險證明書 | |
超額費用 | 最高300萬元 | ||
履約 保證 保險 |
履約責任保險 | 最高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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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旅行業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在出團期間內因為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旅遊團員身體受有傷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金給團員或其法定繼承人的一種責任保險。
(2)「旅行業履約責任保險」則是指旅行社因財務問題無法履行原簽訂的旅遊契約,導致旅遊團員已支付的團費遭受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旅遊團費損失的一種履約保證保險。
(3) 依照旅行業責任保險與履約保證保險契約的約定,仍有些項目是除外不保的;若旅客因個人疾病不適,在國外就醫看診,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這部分不屬於上述保險範疇,旅客仍需自行負擔醫療費用。
(4) 凡參加太一國際旅行社之旅遊團員,本公司將另行為每位團員加保「300萬意外死殘 / 150萬意外醫療 / 150萬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 5萬美金海外緊急救援服務」之旅遊平安保險(申根保險)